变换对象
变换
变换包括就对象进行移动、旋转、镜像、缩放和倾斜。可以使用 “变换 ”面板、 “对象 ”>“变换 ”命令以及专用工具来变换对象。还可通过拖动选区的定界框来完成多种变换类型。
某些情况下,您可能要对同一变换操作重复数次,在复制对象时尤其如此。利用 “对象 ”菜单中的 “再次变换 ”命令,可以根据需要,重复执行移动、缩放、旋转、镜像或倾斜操作,直至执行下一变换操作。
对选定对象进行变换时,可以使用 “信息 ”面板来查看该对象的当前尺寸和位置。
要查看缩放、倾斜和旋转对象的视频,请参阅 www.adobe.com/go/vid0040_cn。
另请参阅
第 197 页的 “变换面板概述 ”第 198 页的 “缩放对象 ”第 200 页的 “倾斜对象 ”第 181 页的 “移动对象 ”第 185 页的 “旋转对象 ”第 187 页的 “镜像对象 ”
变换面板概述
“变换 ”面板( “窗口 ”>“变换 ”)显示有关一个或多个选定对象的位置、大小和方向的信息。通过键入新值,您可以修改选定对象和 /或其图案填充。您还可以更改变换参考点,以及锁定对象比例。
除 X 和 Y 值以外,面板中的所有值都是指对象的定界框,而 X 和 Y 值指的是选定的参考点。
注:仅当通过更改 “变换 ”面板中的值来变换对象时,该面板中的参考点定位器才会指定该对象的参考点。其他变换方法(如使用缩放工具)使用对象的中心点或指针位置作为参考点。
A
B C
“转换 ”面板
A. 参考点定位器 B. 面板菜单 C. 锁定比例图标
变换对象图案
在对已填充图案的对象进行移动、旋转、镜像、缩放或倾斜时,可以仅变换对象、仅变换图案,也可以同时变换对象和图案。一旦变换了对象的填充图案,随后应用于该对象的所有图案都会以相同的方式进行变换。
- 要指定在使用 “变换 ”面板时如何变换图案,请从面板菜单中选择以下一个选项: “仅变换对象 ”、“仅变换图案 ”或 “变换两者 ”。
- 若要指定在使用“变换”命令时应用的图案变换方式,请在相应的对话框中设置 “对象”和“图案”选项。例如,若要只变换图案而不变换对象,则可以选择 “图案 ”,并取消选择 “对象 ”。
- 若要在使用变换工具时只变换图案而不变换对象,请在拖动鼠标的同时按住 tilde 键 (~)。对象的定界框显示为变换的形 状,但释放鼠标按钮时,定界框又恢复为原样,只留下变换的图案。
• 要防止在使用变换工具时变换图案,请选择 “编辑”>“首选项”>“常规”(Windows) 或“Illustrator”>“首选项”>“常规”(Mac OS),然后取消选择 “变换图案拼贴 ”。
• 要将对象的填充图案恢复为原始状态,请用实色填充对象,然后重新选择所需的图案。
使用定界框变换
只要使用 “选择 ”工具选择一个或多个对象,被选对象的周围便会出现一个定界框。通过使用定界框,您只需拖动对象或手柄(沿定界框排列的中空小方框),即可方便地移动、旋转、复制以及缩放对象。
- 要隐藏定界框,请选择 “视图 ”>“隐藏定界框 ”。
- 要显示定界框,请选择 “视图 ”>“显示定界框 ”。
- 要在旋转定界框后调整方向,请选择 “对象 ”>“变换 ”>“重置定界框 ”。
使用定界框对选定对象进行缩放之前(左图)与之后(右图)的对比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