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 开发者协议
《HeyThings IoT服务平台开发者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为广东欢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欢太”)与所有在HeyThings IoT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上发布产品的开发者(以下简称“开发者”)就产品发布所签订的协议。 请开发者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欢太及其关联公司责任的条款,对开发者的权利限制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等,该类条款将以加粗或下划线的形式提示开发者注意。 请审慎阅读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除非开发者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开发者无权使用欢太提供的相关服务。开发者的登录或使用服务行为将视为对本协议(包括后续更新版本、以及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单独协议)的接受,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
1. 定义
1.1 开发者:指有效申请并经欢太审核同意后,在HeyThings IoT服务平台上发布产品的主体,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2 HeyThings IoT服务平台:是OPPO面向IoT(Internet of Things)领域的开发者平台,主要服务智能家居、家电、可穿戴设备等智能硬件及其开发者。平台由OPPO提供软件和其他支持材料,开发者通过这些软件和支持材料开发硬件设备或应用以服务于用户。
1.3 Heytap智能家居APP:Heytap智能家居APP是欢太及其关联公司开发、管理、运营的一款多终端智能家居应用。开发者开发的智能设备将接入该应用供用户控制和使用。
1.4 产品:指由开发者开发或享有相关权利及授权,并接入服务平台的,用以向用户提供查看、控制、管理智能硬件(已接入服务平台的)的功能和服务的应用、软件等。特别指出,“产品”是基于协议定义的需要拟定的称呼,并非《产品质量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产品。
1.5 用户:指所有直接或间接使用开发者发布或更新至服务平台上的产品的使用者。
1.6 行为数据:指经过数据脱敏,不具体指向或识别用户、开发者身份的行为数据,包括用户或发展在服务平台上的行为数据以及用户使用开发者产品时的行为数据。
2. 开发者帐号
2.1本协议一经开发者注册开发者帐号后即形成开发者与欢太间有法律约束力之文件,开发者应仔细查阅本协议,不得以未阅读本协议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抗辩。开发者在服务平台注册帐号,提供、上传、下载、转载产品的行为将受到本协议内容之约束。如开发者不同意本协议任何内容的,开发者应不得在服务平台发布和传播任何产品。
2.2 如果开发者为自然人,应保证其已达法定年龄且具有完全之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开发者为法人、合伙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开发者应保证其实体是根据所在地之法律有效成立且存续。开发者声明并保证其加入服务平台的行为已经得到权利人的合法有效授权。如果开发者的产品包括任何开源软件,开发者应保证遵守所有适用的开源软件授权条款。
2.3 若开发者不再接受本协议及履行本协议下义务的权利和授权,须立即通知欢太并将您的产品移出本网站及服务平台。
2.4 为确保您能够使用本服务,您应按照欢太要求提供您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注册信息、银行账户信息、税务信息、增值税登记号及联系人信息等。您在创建开发者帐号以及使用本网站和开放平台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您应通过欢太的实名认证程序,依法及按照欢太要求提交提供产品所必须的真实、准确的资质材料或证明等。否则,欢太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若前述信息发生变化,您应当在变更后三(3)个工作日内修改相关注册信息。由于您的注册信息不准确或未及时更新导致欢太遭受的任何损失、责任或惩罚由开发者承担。
2.5 开发者应当妥善保管其平台帐号和密码,通过开发者帐号完成的行为均视为开发者本人完成。开发者有权随时更改密码,若开发者发现或合理怀疑其帐号存在安全风险或被非法使用,开发者应当立即通知欢太。未经欢太书面同意,开发者帐号不得许可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不得作为财产分割或继承,本协议终止后,欢太有权收回或注销开发者帐号。
2.6 您有权建立团队帐号,邀请您的团队成员绑定HeyTap帐号为子帐号,并授权子帐号协助您管理权限和使用服务平台提供的服务权限,但您需保证,您将以合同和其他约束性手段要求您的团队成员遵守您或您的帐号与服务平台签署的协议,您须就团队成员的行为承担全部的责任。您同意并将告知您团队成员,OPPO不直接与团队帐号成员建立任何形式的合作关系,团队成员的任何操作将视作您本人的操作,您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权利义务。
3. 知识产权及所有权
3.1 开发者在服务平台发布的产品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属于开发者或产品相关权利人。产品如涉及到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开发者应在产品发布之前获得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
3.2开发者保证其在服务平台上发布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中所含的图片、视频、音频、文字、商标等)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欢太建有侵权投诉机制,欢太一旦通过投诉渠道接收到针对开发者产品的有效的侵权投诉的,或者接收到行政执法部门或司法机关的通知时,有权不经通知立即对有关产品、信息等进行屏蔽、冻结或者移除处理;若后续经核实或开发者申诉认为(包括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的认定)不侵权或者投诉人书面撤回侵权投诉的,欢太将及时解除屏蔽、冻结或者恢复上架并恢复提供服务。欢太不承担因侵权投诉最终不成立或者行政、司法通知有误而可能对开发者造成的任何损失。第三方权利人依法有效投诉的同时要求欢太披露开发者身份信息以便通过法定渠道(法院等)进行维权的,欢太有权向其提供。
3.3 服务平台自身涉及的所有设计图样、文本、图片、音频、视频、商标等信息和资料等知识产权在内的相关权利均归欢太所有或由欢太经合法授权取得,未经欢太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同意,开发者不得将上述信息或资料在任何媒体直接或间接发布、播放、出于播放或发布目的而改编或再发行,或者被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
3.4 服务平台为提供平台服务而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中所含的任何图像、照片、动画、录像、录音、音乐、文字和附加程序、随附的帮助材料)的一切权利均属于欢太或该材料的合法权利人,未经权利人许可,开发者不得擅自使用。除本协议明确规定外,欢太未授予开发者任何其他知识产权。
3.5 开发者所上传之产品所有权归开发者所有,开发者同意并授权欢太非排他、全球性、不可撤销性和免授权费、可转让、可分许可之授权进行使用、复制、修改、转载、翻译、出版、公开展演与公开传输其产品。另开发者授权欢太及其顾问、关联公司、供货商和承包商得基于市场营销之目的免费使用开发者的产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品牌、功能、用户界面、名称、商标等元素,但本条款并不授权开发者可使用欢太的品牌商标。
3.6 开发者同意并授权通过欢太相关平台取得开发者产品的用户享有非排他、全球性的长期使用开发者产品的权利;如果用户与开发者达成其他协议时,相关之规定应依开发者与用户所达成之协议为准,如有任何纠纷发生应依开发者与用户所达成之其他协议为准,概与欢太无关。开发者与欢太停止本协议项下的合作的,不影响其与用户已经达成的使用关系以及用户继续按照原有的状态和程度保有、使用其产品。
3.7欢太就提供给开发者的技术文档、接口、技术能力(以下统称欢太技术)等给予开发者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以有限的、非排他、无分许可、不可转让的知识产权授权,限于如下用途:
1) 复制并提供必要的数量的技术文档等给开发设备所必要知道相应技术内容的开发者员工使用;
2) 授权技术仅限于开发者向欢太申请且经欢太同意的授权设备或授权应用;
3) 将授权技术以二进制代码的方式存储于授权设备或应用;
4) 生产或授权委托的制造商生产含有欢太技术的设备;
5) 销售或分发给终端用户含有欢太技术的设备。
4. 服务平台开发规范
4.1开始开发
开发人员必须严格遵守《HeyThings IoT服务平台开发指引》(开发指引随技术及业务更新,可能存在修改的可能。服务平台会及时通知开发者;同时,开发者应当及时查看变更)。若因不遵守开发规范导致的产品问题,以及受到的相关损失,欢太不承担任何责任。
4.2开发审核
开发者在接入平台、上传开发文件、品牌创建、配置信息、上线发布等过程需要经过平台的统一审核。这些功能在审核通过后才可正常使用。若产品、固件、UI等不符合平台要求,平台有权限制、暂停或终止产品的上线。同时开发者应立即停止该产品与欢太或HeyTap智能家居有关的宣传、销售等商业行为。
4.3 上线运营
若因开发者违反开发规范,导致产品、公司在商业市场形成负面影响,欢太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限制、暂停或终止开发者产品的上线及相关合作,并要求开发者赔偿相关损失。
4.4遵守法律法规
若相关法律对行业内产品有相应限制或特殊要求,超出本协议或服务平台相关规范、指引的,开发者应严格遵守执行法律规定。开发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开发者应当自行承担因此导致的法律责任,给欢太造成损失的,欢太有权要求开发者赔偿一切损失,同时欢太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限制、暂停或终止开发者产品的上线及相关合作。
5. 开发者的权利与义务
5.1 开发者有权向欢太申请在服务平台上免费发布其产品。
5.2未经欢太书面同意或经服务平台功能所允许,开发者不得就其发布的产品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5.3开发者产品应当符合服务平台相关审核规范。开发者同意:其提供的产品先经欢太审核并同意后,方可在服务平台发布;产品发布后,欢太有权但无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对该产品进行核查。且上述核查过程中,欢太有完全的权利依据服务平台相关审核规范独立判断是否同意发布或终止发布该产品,包括在不通知开发者的情况下,不同意发布产品,或对已经发布的应用进行删除、屏蔽等必要处理措施。同时为了保障用户的使用体验,在开发者未及时对于产品的更新内容进行上传的情况下,欢太有权自行从其他渠道搜索产品的更新内容并在服务平台进行发布,此时视为开发者自行发布。
5.4 开发者保证其上传的产品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开发者对其上传的产品负全部责任:
1) 开发者所上传至服务平台的产品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如程序、简介、名称、图片等开发者的任何内容、行为,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不得涉及有损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也不得涉及任何反动、色情、迷信、赌博、诽谤他人、虚假宣传等违法信息;且不会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名誉权、肖像权、商业秘密。
2) 开发者进一步保证,尤其在发布有关医学医疗、金融、生理卫生、婚姻家庭、人体艺术和与此相关的自然、社会科学信息内容时,须对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符合法律要求且内容健康,来源合法、可靠、有事实依据。
5.5 开发者应保证其产品,符合以下要求:
1) 开发者在其产品设计上应当重视用户体验,尊重用户知情权、选择权,产品与相关服务应当坚持诚信原则,不误导、欺诈、混淆用户,尊重用户的隐私,不骚扰用户,不制造垃圾信息。
2) 在没有获得用户明示同意的情况下,开发者不得直接联系用户或强制向用户发布任何商业广告及骚扰信息;
3) 开发者在上传产品时,应如实提供其产品信息,包括名称、功能描述、卸载方法、开发者信息、安装及运行所须权限列表等,并且若为用户提供帐号服务的,须提供相应的帐号注销机制;
4) 开发者不得调用与所提供服务无关的终端功能;
5) 不得存在任何不明收费,若存在涉及收费的服务,应与欢太提前沟通并取得欢太同意,同时明示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明示内容应真实准确,经用户确认后方可扣费,应保存收费信息数据至法律规定的要求;
6) 在未通知用户和欢太的提前下,限制、暂停或终止向用户提供任何应用或任何服务的。
7) 对已发布的产品进行及时的更新维护,保证产品的稳定运行,并负责其产品的客户服务、产品运营和技术维护。
5.6 开发者保证,其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存在下列情形:
1) 删除、隐匿、改变服务平台/欢太显示或其中包含的任何专利、版权、商标或其他所有权声明;
2) 以任何方式干扰或企图干扰服务平台/欢太提供服务的任何部分、功能的正常运行,或是同其构成竞争行为;
3) 避开、尝试避开服务平台/欢太任何内容保护机制或者技术;
4) 存在盗取、破坏用户数据及系统等恶意插件、技术、内容;
5.7 开发者保证对于通过服务平台获得的信息或其他欢太非对外公开的内容严格保密,未经欢太同意,不得泄露,且开发者应采用不低于保护自身商业秘密的程度来保护此等信息不被泄露。
5.8 开发者仅拥有依照本协议约定合法使用服务平台API和SDK的权利,并根据开发指导做好相应安全措施,包括不限于:签名校验,Https请求,代码混淆、加壳等,如果由于开发者的安全措施不足导致的相关损失,由开发者自行承担责任,造成欢太和最终用户损失的,应予赔偿,与服务平台开放的API和SDK相关的版权、专利权等相关全部权利归欢太所有,未经欢太书面许可,开发者不得违约或违法使用;开发者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售、转让、转授权欢太的代码、API及开发工具等。
5.9 开发者同意,基于友好合作关系,在任何情形下开发者应维护欢太及服务平台的良好形象,不做任何负面、不实的评论、言论。
5.10 开发者违反本条款义务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1) 若开发者违反上述义务,欢太均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随时采取删除相关产品、信息内容、冻结开发者帐号、终止产品在服务平台的接入及后续的推广。对于欢太根据自己的判断采取的前述各种措施,开发者同意无异议,若因此造成开发者或用户损失的,由开发者独立自行承担,且欢太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2) 给欢太及关联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欢太及其关联公司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若因开发者违反本协议承诺给欢太及其关联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开发者应当授权欢太及其关联公司对相关情况予以公开澄清。
3) 同时,开发者有义务及时采取其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5.11开发者保证,禁止利用系统漏洞进行手机ROOT等破坏手机系统稳定性或给用户带来潜在威胁。
5.12 开发者同意,鉴于双方合作,您的产品与其他应用的下载或详情页不得建立跳转关系,若您建立了跳转关系,您应当获得欢太的同意。否则,欢太有权就您的前述行为采取合理的措施;
5.13平台提供功能、接口供开发者使用,以帮助开发者在HeyTap智能家居 APP中实现用户运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帮助引导、广告营销、活动宣传、内容与服务等等,开发者应当遵守平台和HeyTap智能家居 APP相关规范。
5.14欢太将根据技术发展情况不断更新服务平台的具体功能和标准,开发者应当及时的、自费配合服务平台的更新情况及时对其设备进行开发、改进、更新,以符合平台的技术标准要求。
5.15开发者在对外交流、介绍或宣传时,应当遵循如下规则:
1)开发者在公开进行与欢太或HeyTap智能家居相关的宣传之前,必须将所有该宣传相关资料发给欢太进行审核,获得欢太书面同意后发布相应宣传材料;
2)开发者应当准确、恰当地描述与平台的合作,积极维护欢太、HeyTap智能家居品牌;不得以欢太名义对外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
3)不得对外宣传或让人误认为开发者是欢太代理。
6. 欢太的权利与义务
6.1 欢太有权审查开发者是否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有权针对市场的需求、产品的质量、合法性和安全性对产品进行审核,欢太有权依据其自身判断决定是否同意发布该产品。
6.2欢太负责服务平台的平台建设与维护,并为服务平台上发布的产品提供必要的市场宣传和推广。
6.3 欢太有权就开发者在服务平台发布的产品进行复制、传播和推广,授权用户下载和使用,但应保留产品原有的著作权标识或信息;欢太有权根据其需要对已发布产品的位置进行调整或删除产品。
6.4 欢太可将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第三方,如果开发者不同意欢太的该转让,开发者有权停止使用本协议下服务。如果开发者继续使用本网站服务和开放平台,则视您对此予以接受。
6.5 如发生下列任一情形,欢太有权以其认为合理的程度和普通人的知识水平做出独立判断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删除、下架产品等信息,终止或暂停向开发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随时终止本协议:
1) 涉嫌侵害第三人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违反服务平台相关审核规范及服务平台其他规定;
3) 内容包含色情、低俗、具有不良影响的内容;
4) 存在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5) 内容包含病毒或被认定为恶意软件、间谍软件;
6) 存在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如网络故障导致产品无法上线;
7) 欢太独立判断产品已无发布、运营之必要;
8) 存在其他不良影响或风险。
如果开发者产品的内容是因有瑕疵或为恶意软件而不能自愿性移除时,欢太有权向开发者收取因移除有瑕疵的或恶意软件的所有费用。
6.6 欢太保留随时变更或终止服务平台服务的权利,并无须因此而向开发者承担任何责任。欢太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电话或信件传送等方式向开发者和用户发出通知,该等通知在发送时即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6.7 欢太在符合法律的要求下出于下述目的,开发者应立即向欢太提供产品的相关信息:
1) 保护或维护欢太或者其员工、代理和承包商和关联公司的合法权利或财产;
2) 保障用户或公众的安全(包括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相应措施);
3) 防止欺诈行为或实现风险管理目的;
4)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6.8开发者同意并理解:欢太仅向开发者提供发布其产品的相关平台技术支持服务,是一个中立的平台服务提供者,产品由开发者自主开发、独立运营,欢太不参与开发者产品的运营活动,开发者应依法进行产品的运营活动,因用户使用产品产生的任何问题、责任等,由开发者单独向用户负责并承担责任,与欢太无关。欢太为维护开放平台秩序及保障用户权益有权但无义务向开发者提供纠纷解决意见和建议。
6.9开发者同意并理解,基于正当、合理、必要性的理由,欢太有权知悉开发者产品及其用户的注册数据、交易数据及其他运营数据,如发现注册数据或交易行为中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有权要求开发者改正,或者直接作出删除、屏蔽等处理。
7. 数据使用、隐私与个人信息保护
7.1 开发者同意,其产品应采取最小权限原则,调用仅为实现本业务需求的功能,除上述功能组外,不得调用其他任何功能。
7.2 为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及相关配套措施的规定,开发者应设有隐私政策或以其他方式明示告知用户拟收集的个人信息和使用方式、目的及必要性等,并获得用户同意(针对个人信息)或者明示同意(针对个人敏感信息)之后予以采集和处理,以保障用户的知情权。
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个人敏感信息是指一旦泄露、非法提供或滥用可能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极易导致个人名誉、身心健康受到损害或歧视性待遇等的个人信息。
明示同意是指,用户通过书面声明或主动做出肯定性动作,对其个人信息进行特定处理做出明确授权的行为。
7.3 若开发者产品涉及调用敏感接口(包括但不限于拨打电话、短信、彩信、WLAN、蜂窝网络连接、NFC、通讯录、通话记录、位置、录音录像等)、信息通知与推送、广告营销等功能时,均应有明显提示,并经过用户的主动同意和确认。欢太有权采取技术手段保留用户对上述业务和功能主动同意和确认的记录,以便法律规定要求时必要调取。
7.4 开发者对收集的数据予以分开存储,并在独立的计算机集群中进行处理。除非获得用户(若涉及用户个人信息)和欢太的书面同意,开发者不得将收集的数据与开发者其他来源数据进行任何形式的汇聚和/或综合分析。
7.5 开发者应仅基于实现产品服务之目的而使用采集的数据,未经欢太和用户(若涉及到用户个人信息)书面/明示同意,开发者不得将收集的数据用于其他任何使用目的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7.6开发者同意,对采集数据及数据的使用行为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数据的采集、使用、分享符合《网安法》、《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的要求。
7.7开发者同意,在终止产品服务后对收集的个人信息予以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7.8开发者同意,对于发现或用户投诉开发者存在非法收集数据的情形,欢太有权立即下架开发者的产品、断开链接,并开发者应及时响应采取补救措施予以解决,对造成欢太及用户的损失,开发者应予以赔偿损失。
7.9开发者承诺:其产品不含有病毒、木马等恶意代码或功能,不存在窃取用户个人信息、远程控制用户终端、恶意扣费、恶意传播、破坏用户终端系统、欺诈诱骗、流氓行为等恶意行为;不会利用系统漏洞,实现提升应用权限、执行恶意代码、获取用户数据等恶意行为。
8. 免责
8.1开发者理解并同意,欢太审核开发者及其产品的行为并不免除开发者对上传内容的合法、不侵权等的担保责任,并不意味着欢太对其审核结果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包括对开发者的资质、其产品承担任何保证或法律责任,开发者须对其上传的产品、内容负全部责任。
8.2开发者理解并同意,欢太及其附属公司、子公司、管理人员、董事、员工、代理商、合作伙伴和授权方,在下述情况里,对开发者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特别、衍生性或惩罚性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商誉损失、数据丢失的损失以及其他无形损失:(1)使用或无法使用本服务;(2)对本服务的变更、任何临时或永久性的对全部或部分服务的停止,包含但不限于欢太业务调整原因或自然因素之不可抗力、政府命令等导致;(3)未经授权的访问或更改您的传输或数据;(4)删除、毁坏或未能存储和/或发送或接收您通过本服务的传输或数据;(5)服务中任何第三方的声明或行为;(6)任何其他与本服务有关的事宜。
9. 限制赔偿责任及救济措施
9.1 欢太对开发者的最大的、全部的责任,和开发者在本协议下使用本服务而造成的任何损坏、伤害、财产损害的任何及所有索赔的唯一救济措施是基于弥补开发者遭受的实际损失,且对开发者的赔偿不超过开发者因使用本服务而对欢太支付的所有款项的总额。
10. 违约责任
10.1在开发者违反本协议约定时,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欢太还有权随时冻结开发者帐号、暂停或终止向开发者提供部分或全部开放平台服务。如开发者后续再直接或间接或以他人名义注册并登录服务平台的,欢太有权直接单方面暂停或终止提供本协议下服务。
10.2 此外,给欢太造成损失的,开发者应当赔偿欢太及其关联公司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且欢太有权扣留在欢太所得的收益及开发者帐号名下的财产权益以弥补损失。如因开发者违反本协议承诺给欢太及其关联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开发者应当授权欢太及其关联公司对相关情况予以公开澄清。
10.3 若欢太发现开发者的任何行为存在涉嫌侵犯用户以及欢太的合法权益或构成威胁,欢太均有权采取冻结开发者帐号、扣留在开放平台的收益、暂停或终止向开发者提供部分或全部开放平台服务、要求开发者消除影响。
11. 法律适用与司法管辖
11.1 本协议及因本协议产生的一切法律关系及纠纷,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开发者与欢太就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欢太住所地人民法院(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1.2 双方并非因本协议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例如开发者与用户、开发者与第三方权利人等发生的争议,不应当依照本协议将欢太列为诉争对象,此时,欢太有权依照本条款向法院主张主体不适格抗辩,开发者对此抗辩不持异议。
12. 协议更新
12.1开发者了解并同意,由于开放平台业务的极速变化,本协议无法涵盖当前或未来可能发生的所有情况,为此有必要通过修订、新增规则等形式不断完善本协议内容,以便更加明确开发者与欢太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本协议将包括后续修订的版本、欢太已经制定的或未来可能制定和发布的应用审核相关规范、侵权投诉规则、帐号和app冻结管理规则、服务平台相关运营规范及其他与应用发布、推广相关的协议,此相关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开发者可在相关服务页面查阅最新版本的协议条款。
12.2 本协议条款及/或相关协议更新后,如果开发者继续使用OPPO开发者帐号或其产品仍在服务平台上线的,即视为开发者已接受修改后的协议,修改后的协议对开发者具有约束力。如果开发者不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应当停止使用OPPO开发者帐号并通知服务平台下架其上线的产品。
(正文完)
广东欢太科技有限公司
最近更新日期: 2020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