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在Python中何时应使用术语“类”,何时应使用术语“类型”?
它或多或少是历史的:它们很久以前就有所不同,现在不再具有实际意义。
编辑:class
当提到具体的实现时,我会使用“ ”;当谈到type
高级数据结构,应用程序体系结构等时, 我会 以更非正式的方式使用“ ”
。在 我看来, 一种类型是更普遍的事情,我不会想到类作为独特类型。
另外,当我使用元类时(很少),我会谈到类型。
问题内容: 我正在尝试验证实例属性和类属性之间的区别,该区别由2012年11月1日发布的Python教程2.7.3版第9章:类,第66页最后一行( 源 ): 实例对象的有效方法名称取决于其类。根据定义,作为函数对象的类的所有属性都定义了其实例的相应方法。因此,在我们的示例中,xf是有效的方法引用,因为MyClass.f是函数,而xi则不是,因为MyClass.i不是。 但是xf与MyClass.f
问题内容: 两者之间有区别吗 和 我只是意识到我的几个类被定义为前一个类,并且它们工作得很好。空括号有什么区别吗? 问题答案: 后者是旧版Python的语法错误。但在Python 2.x中,您应该尽可能地从中派生,因为几个有用的功能仅适用于新样式类(派生自Python 3.x是可选的,因为新样式类是默认样式)。
问题内容: 我在下面的示例中进行了尝试,并需要进行澄清。在这两种情况下,我都可以在测试函数中访问类变量和实例。 因此,假设是否必须定义一个需要在所有函数中使用的文字,这将是定义..self变量或class变量的更好方法? code.py 问题答案: 类变量对于所有实例使用的“常量”非常有用(从技术上讲,所有方法都是如此)。您可以使用模块全局变量,但是使用类变量会使它与类更明确地关联。 您实际上也经
我最近开始在VS Code中编写TypeScript,但我确实认为语法突出显示非常糟糕。所以我开始谷歌搜索,发现它最好看起来像这样: 我的看起来像这样: 我正在使用TypeScript 2.0.3,并在mac 10.11.6上工作。
问题内容: 我在该站点上阅读了很多有关常量用法的文章。 问题:什么时候应该使用Enums作为常量,而不是使用类或接口。 我看到了两个我要解决的关键情况。 1.多个项目在应用程序中使用的全局常数。 例: 常用日志字符串 容器引用,例如WebSphere EAR的数据库映射引用 2.对象特定常量 例: 员工对象的员工工资率 从我阅读的所有内容中,我认为我已经掌握了这些内容,并且正在寻找自己的看法。 对
我想让下面的代码对我的自定义posttype(产品类型)进行排序。因此,我的活动页面将只显示“油”一词的帖子,而不是“燃料”和“轮胎”。 //编辑,作为对以下3个答案的回复 我假设foreach循环是WP_查询方法的替代,但是tax_查询对我来说是新的,现在我知道它存在,我在codex中查找了它,但是它仍然不起作用。我诚实地认为,这就像我在tax_查询中错误地命名一样简单,因此我将在这里显示我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