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面试题库 >

Java为什么调用System.gc()是不好的做法?

边意
2023-03-14
问题内容

在回答了有关如何使用强制释放Java中的对象(那个家伙正在清除1.5GB的HashMap)的问题后System.gc(),有人告诉我System.gc()手动调用是一种不好的做法,但是注释并不完全令人信服。此外,似乎没有人敢于赞成,也没有反对我的答案。

有人告诉我这是一种不好的做法,但是后来我又被告知,垃圾收集器的运行不再系统地停止世界,而且它也可以有效地被JVM用作提示,所以我有点不知所措。

我确实知道,JVM在需要回收内存时通常比你了解更多。我也了解担心数千字节的数据是愚蠢的。我也了解到,即使是数百万字节的数据也已不是几年前的样子。但还是1.5 GB?而且你知道内存中大约有1.5 GB的数据悬空。这不像是在黑暗中拍摄。是System.gc()系统上的问题,还是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解决?

因此,问题实际上是双重的:

  • 为什么打电话是不好的做法System.gc()?它真的只是在某些实现下对JVM的提示,还是总是一个完整的收集周期?真的有垃圾收集器实现可以在不停止工作的情况下完成其工作吗?请阐明人们在对我的答复的评论中所作的各种断言。
  • 门槛在哪里?它是从来没有一个好主意,通话System.gc(),还是有时间当它是可以接受的?如果是这样,那几点?

问题答案:

每个人都总是要避免的原因System.gc()是,这从根本上破坏了代码。依靠它来确保正确性的任何代码肯定会损坏;任何依靠它来提性能的方法都很可能被破坏了。

你不知道要运行哪种垃圾收集器。当然,有些JVM不能像你所说的那样“停止运行”,但是某些JVM并不那么聪明,或者由于各种原因(也许它们在电话上?)没有做到这一点。你不知道该怎么办。

另外,也不保证会做任何事情。JVM可能会完全忽略你的请求。

人们通常这么大胆地说:“你不知道它会做什么,”“你甚至不知道它是否会帮助”,以及“你无论如何都不必称呼它”。你不应该这样称呼它。我认为这是“如果你需要询问是否应该使用此功能,则不应该使用”的情况

编辑以解决其他线程的一些问题:

阅读了你链接的线程后,我还要指出几件事。首先,有人建议调用gc()可以将内存返回给系统。这不一定是正确的-Java堆本身独立于Java分配而增长。

与之类似,JVM将保留内存(数十兆字节)并根据需要增加堆。即使释放Java对象,它也不一定会将该内存返回给系统。完全免费地保留已分配的内存以用于将来的Java分配。



 类似资料:
  • 问题内容: 我知道Java中的垃圾回收是自动化的。但是我知道,如果你调用代码,那么JVM可能会或可能不会决定此时执行垃圾回收。这究竟如何工作?JVM看到时会根据什么基础/参数确切地决定执行(或不执行)? 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有任何示例是个好主意呢? 问题答案: 实际上,它通常决定进行垃圾回收。答案取决于许多因素,例如您正在运行的JVM,它处于哪种模式以及正在使用哪种垃圾收集算法。 我不会在您的代码中

  • 我有一个问题,关于什么是正确的做法,使用SwingU实用程序的调用稍后方法。 所以首先,我想确认我理解正确。 据我所知,对GUI的更改必须在EDT上完成,因为Swing组件不是线程安全的。invokeLater方法将Runnable作为参数,该Runnable中包含的任何内容都将在EDT上运行。因此,对Swing组件的任何调用都被放入一种队列中,在EDT上一次执行一个。 有了这些,我的问题是:使用

  • 问题内容: 我们的代码库中有几个空的抽象类。我觉得很丑。但是除了这个非常愚蠢的原因(丑陋)之外,我是否应该将其重构(例如,插入空接口)? 否则,代码将很健壮并经过良好测试。因此,如果仅出于“审美”原因,我将通过并保留空的抽象类。 你怎么看? 编辑: 1)“空抽象类”的意思是: 2)“空”的原因:休眠。我根本不掌握这个持久性框架。我只知道不能将接口映射到表,并且由于这个技术原因,类比接口更受欢迎。

  • 问题内容: 在Java中,为什么从构造函数中调用方法被认为是不好的做法?如果该方法计算量大,是否特别糟糕? 问题答案: 首先,通常在构造函数中调用方法没有问题。这些问题特别涉及调用构造函数的类的可重写方法以及将对象的引用传递给其他对象的方法(包括构造函数)的特殊情况。 避免重载方法和“泄漏” 的原因可能很复杂,但它们基本上都与防止使用未完全初始化的对象有关。 避免调用可覆盖的方法 避免在构造函数中

  • 假设我们有一个具有简单集合(例如列表)的类。类包含一个构造函数、getter和setter。有人告诉我,直接设置集合是一种不好的做法。 有人能指出编写方法的缺点吗?

  • 问题内容: 我已经多次听到在HTML 中使用JavaScript事件(例如)是不正确的做法,因为它不利于语义。我想知道不利之处以及如何解决以下代码? 问题答案: 您可能正在谈论简洁的Javascript,看起来像这样: 中央javascript文件中的逻辑如下所示: 优点是 行为(JavaScript)与表示(HTML)分开 没有语言的混合 您正在使用像jQuery这样的javascript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