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字典即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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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1

7.2 字典即对象

字典是 VimL 中最复杂全能的数据结构,基于字典,几乎就能实现面向对象风格的编程。 在本章中,我们提到 VimL 中的一个对象时,其实就是指一个字典结构变量。

按对象属性方式访问字典键

首先要了解的是一个语法糖。一般来说,访问字典某一元素的索引方法与列表是类似的, 用中括号 [] 表示。只不过列表是用整数索引,字典是用字符串(称为字典的键)索引 。例如:

: echo aList[0]
: echo aDict['str']

(这里假设 aListaDict 分别是已经定义的列表与字典变量)

如果字典的键是常量字符串,则在中括号中还得加引号,这写起来略麻烦。所以如果字典 键是简单字符串,则可以不用中括号与引号,而只用一个点号代替。例如:

: echo aDict.str

这就很像常规面向对象语言中访问对象属性的语法了。所谓简单字符串,就是指可作为标 识符的字符串(比如变量名)。例如:

: let aDict = {}
: let aDict['*any_key*'] = 1
: let aDict._plain_key_ = 1
: let aDict.*any_key* = 0     |" 肯定语法错误

然后要提醒的是,字典键索引也可用字符串变量,那就不能在中括号内用引号了。当要索 引的键是变量时,中括号索引语法是正统,用点号索引则不能达到类似效果,因为点号索 引只是常量键的语法糖。例如:

: let str_var = 'some_key'
: let aDict[str_var] = 'some value'
: echo aDict[str_var]   |" --> some value
: echo aDict.some_key   |" --> some value
: echo aDict.str_var    |" 未定义键,相当于 aDict['str_var']

: echo aDict.{str_var}   |" 语法错误
: let prefix = 'some_'
: echo aDict.{prefix}key   |" 语法错误
: let prefix = 'a'
: echo {prefix}Dict.some_key |" --> some value
: let midfix = '_'
: echo aDict.some{midfix}key   |" 语法错误

上例的后半部分还演示了 VimL 的另一个比较隐晦(但或许有时算灵活有用)的语法,就 是可以用大括号 {} 括住字符串变量内插拼接变量名,这可以达到使用动态变量名的效果。 但是,这种拼接语法也只能用法普通变量名,并不能用于字典的键名。键名毕竟与变量名 不是同种概念。(关于大括号内插变量名的语法,请参阅 :h curly-braces-names

总之,将字典当作对象来使用时,建议先创建一个空字典,再用点索引语法逐个添加属性 。可以在用到时动态添加属性,不过从设计清晰的角度看,尽可能集中地在一开始初始化 主要的属性,通过赋初值,还可揭示各属性应保存的值类型。例如,我们创建如下一个对 象:

: let object = {}
: let object.name = 'bob'
: let object.desc = 'a sample object'
: let object.value = 0
: let object.data = {}

从上例中便可望文生义,知道 object 有几个属性,其中 namedesc 是字符串 类型,value 是一个数字,可能用于保存一个特征值,其他一些复杂数据就暂存 data 属性中吧,这是另一个字典,或也可称之为成员对象。当然了,VimL 是动态类型的语言 ,在运行中可以改变保存在这些属性中的值的类型,然而为了对程序员友好,避免这样做 。

字典键中保存对象方法

如果在字典中只保存数据,那并不是很有趣。关键是在字典中也能保存函数,实际保存的 是函数引用,因为函数引用才是变量,才能保存在字典的键中,但在用户层面,函数引用 与函数的使用方式几乎一样。

保存在同一个字典内的数据与函数也不是孤立的,而应是有所联系。在函数内可以使用在 同一个字典中的数据。用形象的话,就是保存在字典内的函数可以操作字典本身。这就是 面向对象的封装特性。字典键中的函数引用,就是该对象的方法。

在 VimL 中,定义对象的方法也有专门的语法(糖),例如:

function! object.Hello() abort " dict
    echo 'Hello ' . self.name
endfunction

: call object.Hello()    |" --> Hello bob

在上例中,object 就是已经定义的字典对象,这段代码为该对象定义了一个名为 Hello 的方法,也即属性键,保存的是一个匿名函数的引用;在该方法函数体内,关键 字 self 代表着调用时(不是定义时)的对象本身。然后就可以直接调用 :call object.Hello() 了,在执行该调用语句时,self 就是 object

按这种语法定义对象方法时,可以像定义其他函数一样附加函数属性,其中 dict 属性 是可选的,即使不指定该属性,也隐含了该属性。之所以说这也像是一个“语法糖”,是因 为这个示例相当于以下写法:

function! DF_object_Hello() abort dict
    echo 'Hello' . self.name
endfunction
let object.Hello = function('DF_object_Hello')

这里函数定义的 dict 属性不能省略,否则在函数体内不能用 self。不过这仍是伪 语法糖,因为这两者并不完全等效,后者还新增了一个全局函数,污染了函数命名空间。 而上节介绍的点索引属性,object.name 才是与 object['name'] 完全等效的真语法 糖。

从 VimL 的语法上讲,在字典键中保存的函数引用,可以是相关的或无关的函数。但从面 向对象设计的角度看,若往对象中添加并无关联的函数,就很匪夷所思了。例如下面这个 方法:

function! object.HellowWorld() abort dict
    echo 'Hello World'
endfunction

在这个方法内并未用到 self,也就说不需要对象数据的支持,那强行放在对象中就很 没必要了。要实现这个功能,直接定义一个名为 HelloWorld 的全局函数(或脚本局部 函数)就可以了。

然而,一个函数方法是否与对象有关,这是一种抽象分析的判断,并非是从语法上函数体 内有无用到 self 来判断。假如上面这个 object 的用于打招呼的 Hello() 方法 另增需求,除了打印自身的名字外,还想附加一些语气符号。我们也将这个附加的需求抽 象为函数,修改如下:

function! object.EndHi() abort dict
    return '!!!'
endfunction

function! object.Hello() abort dict
    echo 'Hello ' . self.name . self.EndHi()
endfunction

: call object.Hello()    |" --> Hello bob!!!

这里的 EndHi() 方法也不需要用到 self,不过从它的意途上似乎与对象相关,所以 也存在字典对象的键中,也未尝不可。

在一些面向对象的语言中(如 C++),这种用不到对象数据的方法可设计为静态方法,它 是属于类的方法,而不是对象的方法。那么,在 VimL 中,可以如何理解类与对象的区别 呢?

复制类字典为对象实例

事实上,VimL 只提供了字典这种数据结构,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对象。所以类与对象都只 能由字典来表示,从语法上无从分辨类与对象,这只能是由人(程序员)来管理。通过某 种设计约定把某个字典当作类使用,而把另一些字典当作对象来使用。

这首先是要理解类与对象的关系。类就是一种类型,描叙某类事物所具有的数据属性与操 作方法。对象是某类事物的具体实例,它实体拥有特定的数据,且能对其进行特定的操作 。从代码上看,类是对象的模板,通过这个模板可以创建许多相似的对象。

在上节的示例中,我们只创建了一个对象,名为 object。可以调用其 Hello() 方法 ,效果是根据其名字打印一条欢迎致辞。如果要表达另一个对象,一个笨办法是修改其属 性的值。例如:

: call object.Hello()    |" --> Hello bob!!!
: let object.name = 'ann'
: call object.Hello()    |" --> Hello ann!!!

但是,这仍然只实际存在了一个对象。如果在程序中要求同时存在两个相似的对象,那该 如何?也很容易想到,只要克隆一个对象,再修改有差异的数据即可。当然了,你不用在 源代码上复制粘贴一遍对 object 的定义,只要调用内置函数 copy()。因为有关该 对象的所有东西都已经在 object 中了,在 VimL 看来它就是一个字典变量而已。如:

: let another_object = copy(object)    |" 或 deepcopy(object)
: let another_object.name = 'ann'
: call another_object.Hello()    |" --> Hello ann!!!

不过要注意的是,由于当初在定义 object 时,预设了一个字典成员属性 data。如 果用 copy(object) 浅拷贝,则新对象 another_object 与原对象 object 将共享 一份 data 数据,即如果改变了一个对象的 data 属性,另一个对象的 data 属性 也将改变。如果设计需求要求它们相互独立,则应该用 deepcopy(object) 深拷贝方法 。

以上用法可行,但不尽合理。因为在实际程序运行中,object 的状态经常变化,在一 个时刻由 object 复制出来的对象与另一个时刻复制的结果不尽相同,且不可预期。那 么就换一种思路。可以先定义一个特殊的字典对象,其主要作用只是用来“生孩子”,克隆 出其他对象。即它只预定义(设计)必要的属性名称,及提供通用的初值。当在程序中实 际有使用对象的需求时,再复制它创建一个新对象。于是,这个特殊的字典,就可充当类 的作用。类也是一个对象,不妨称之为类对象。

于是,可修改上节的代码如下:

let class = {}
let class.name = ''
let class.desc = 'a sample class'
let class.value = 0
let class.data = {}

function! class.EndHi() abort dict
    return '!!!'
endfunction

function! class.Hello() abort dict
    echo 'Hello ' . self.name . self.EndHi()
endfunction

: let obj1 = deepcopy(class)
: let obj1.name = 'ann'
: call obj1.Hello()    |" --> Hello ann!!!
: let obj2 = deepcopy(class)
: let obj2.name = 'bob'
: call obj2.Hello()    |" --> Hello bob!!!

这里,先定义了一个类对象,取名为 class。其数据属性与方法函数定义与上节的 object 几乎一样,不过是换了字典变量名而已。另外,既然 class 字典是被设计为 当作类的,不是实际的对象实例,那它的 name 属性最好留空。当然了,取名为 noname 之类的特殊字符串也许也可以,不过用空字符串当作初值足够了,且节省空间 。然后,使用这个类的代码就简单了,由 deepcopy() 创建新对象,然后通过对象访问 属性,调用方法。

这就是 VimL 所能提供的面对象支持,用很简单的模型也几乎能模拟类与对象的行为。当 然了,它并不十分完美,毕竟 VimL 设计之初就没打算(似乎也没必要)设计为面向对象 的语言。如果在命令输入以下命令查看这几个字典对象的内部结构:

: echo class
: echo obj1
: echo obj2

可以发现,对象 obj1 obj2 与类 class 具有完全一样的键数量(当然了,因为是 用 copy 复制的呀)。VimL 本身就没有在对象 obj1 与类 class 之间建立任何联 系,是我们(程序员)自己用全复制的方式使每个对象获得类中的属性与方法。每个对象 应该有自己独立的数据,这很容易理解与接受。但是,每个对象都仍然保存着应该是通用 的方法,这似乎就有些浪费了。幸好,这只是保存函数引用,不管方法函数定义得多复杂 ,每个函数引用都固定在占用很少的空间。不过,蚊子再小也是肉,如果一个类中定义了 很多方法,然后要创建(复制)很多对象,那这些函数引用的冗余也是很可观的纠结了。

另外,直接裸用 copy()deepcopy() 创建新对象,似乎还是太粗糙了。如果数据 属性较多,还得逐一赋上自己的值,这写起来就比较麻烦。因此,可以再提炼一下,封装 一个创建新对象的方法,如:

function! class.new(name) abort dict
    let object = deepcopy(self)
    let object.name = a:name
    return object
endfunction

: let obj3 = class.new('Ann')
: call obj3.Hello()    |" --> Hello Ann!!!
: let obj4 = class.new('Bob')
: call obj4.Hello()    |" --> Hello Bob!!!

不过,仍然有上面提及的小问题,class 中的 new() 方法也会被复制到每个新建的 对象如 obj3obj4 中。若说在类中提供一个 new() 方法很有意义,那在对象 实例中也混入 new() 方法就颇有点奇葩了,只能选择性忽略,不用它就假装它不存在 。当然了,如果只是想封装“创建对象”这个功能,也可用其他方式回避,这在后文再叙。

这里要再提醒一点是,由于 new() 方法是后来添加进去 class 类对象中的。在这之 前创建的 obj1 obj2 对象是基于原来的类定义复制的,所以它并不会有 new() 方 法,在这之后创建的 obj3 obj4 才有该方法。如果在之后给类对象添加新的属性或 (实用)方法,也将呈现这种行为,原来的旧对象实例并不能自动获得新属性或方法。有 时固然可以有意利用这种动态修改类定义的灵活特性,但更多的时候应该是注意避免这种 无意的陷阱。这也再次说明了,VimL 语法本身并不能保证对象与类之间的任何联系,其 间的联系都是“人为的假想”,或者说是程序员的设计。

复制字典也是继承

上文已经讲了,通过在字典中同时保存数据与函数(引用),就基本能实现(模拟)面向 对象的封装特征。然后,面向对象的另一个重要特征,继承,该如何实现呢?其实一句话 点破也很简单,也就是用 copy() 复制,复制,再复制。

接上节的例子,我们打算从 class 类中继承两个子类 CSubACSubB ,示例代 码如下:

let CSubA = deepcopy(class)
function! CSubA.EndHi() abort dict
    return '$$$'
endfunction

let CSubB = deepcopy(class)
function! CSubB.EndHi() abort dict
    return '###'
endfunction

: let obj5 = CSubA.new('Ann')
: call obj5.Hello()    |" --> Hello Ann$$$
: let obj6 = CSubB.new('Bob')
: call obj6.Hello()    |" --> Hello Bob###

在这两个子类中,我们只重写覆盖了 EndHi() 方法,让每个子类使用不同的语气符号 后缀。而基类 class 中的 new() 方法与 Hello() 方法,自动被继承(就是复制 啦)。其实 EndHi() 方法也是先复制继承了,只是立刻被覆盖了(所以必须用 :function! 命令,加叹号)。在使用时,也就可以直接用子类调用 new() 方法创建 子类对象,再子类对象调用 Hello() 方法。

至于面向对象的多态特征,对于弱类型脚本语言而言,只要实现了继承的差异化与特例化 ,是天然支持多态的。例如上面的 obj5obj6 虽属性于不同类型,但可直接放在 一个集合(如列表)中,然后调用统一的方法:

: let lsObject = [obj5, obj6]
: for obj in lsObject
:     call obj.Hello()
: endfor

但是对于其他强类型语言(如 C++),却不能直接将不同类型的 obj5obj6 放在 同一个数组中,才需要其他语法细节来支持多态的用法。

小结

VimL 提供的字典数据结构,允许程序员写出面向对象风格的程序代码。在字典内,可同 时保存数据与函数(引用),并且在这种函数中可以用关键字 self 访问字典本身,因 而可以将字典视为一个对象。类、继承子类与实例化对象,都可以简单通过复制字典来达 成。只是这种全复制的方式,效率未必高,因为会将类中的方法即函数引用都复制到子类 与实例中,即使函数引用所占空间很小,也会造成一定的浪费。然而,从另一方面想,光 脚的不怕穿鞋的,VimL 本来就不讲究效率,这也不必太纠结。几乎所有的语言,面向对 象设计在给程序员带来友好的同时,都会有一定的实现效率的代价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