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lambda中,局部变量需要是最终变量,而实例变量则不需要。为什么这样?
字段和局部变量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当JVM创建lambda实例时,将复制局部变量。另一方面,字段可以自由更改,因为对它们的更改也将传播到外部类实例(它们的范围是整个外部类,如Boris所指出的)。
考虑到匿名类,闭包和Labmdas的最简单方法是从可变范围的角度来看。想象一个为传递给闭包的所有局部变量添加的副本构造函数。
下面的示例类无法编译: 此代码的编译错误消息是: 但是,对于包含以下方法的类,Java不会生成任何错误消息: 关于初始化及其要求,为什么Java对最终实例变量和最终局部变量的处理不同?谢谢
我知道这个话题听起来像是重复的,但我并不是想在这里调试这个问题,而是想绕过它。 我的程序应该做的是:对于文件夹中的每个文件,创建一个新按钮。如果您单击此按钮,请输入您刚输入的文件夹的名称。 现在我遇到的问题是,“fileName”变量需要放在final中,因为Java提供的是对象的指针,而不是值本身。但如果我这样做,则只会为任何按钮发送最后选择的文件名。
我正在尝试让一个按钮将其值与其他变量进行比较。在onClick方法中,我收到一个错误,说变量在内部类中被访问,需要声明为最终变量。问题是变量应该被更改,所以我无法使其成为最终变量。我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这是我的代码:
问题内容: 如果省略,则会看到错误“ 无法在用其他方法定义的内部类中引用非最终变量jtfContent ”。 为什么匿名内部类必须要求外部类实例变量为final才能访问它? 问题答案: 首先,让我们放松一下,请放下那把枪。 好。现在,语言坚持的原因是它作弊是为了让你的内部类函数可以访问他们渴望的局部变量。运行时复制本地执行上下文(以及其他适当的内容),因此它坚持要求你进行所有操作,final以使事
问题内容: 我读了这个问题不可变对象,并留下了关于不可变对象,并最终场一个问题: 为什么我们需要不可变类中的实例变量为最终变量? 例如,考虑以下不可变的类: 如果在上面的代码中没有set方法,而实例变量仅在构造函数中设置,为什么要求将实例变量声明为final? 问题答案: 有没有 要求 这样做的变量。但是,当您确实明确打算永远不更改变量时,通常这样做是一种好习惯,因为这不仅可以使变量避免错别字或其
假设我有下面的类:每次Meow调用时,都会在堆上创建一个新的随机对象。 我是否应该将随机对象从Meow方法中取出,并像这样将它从局部变量改为实例变量?因此,每次Meow调用相同的随机对象时,将使用在堆上创建的cat对象,而不是像上面的方法那样使用一个新的对象。 我试图理解第二种方法是否是一个最佳实践,因为即使我的程序很小,它也不会是一个大问题,也许以后如果程序变大了,它会帮助我防止性能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