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变量
sass
让人们受益的一个重要特性就是它为css
引入了变量。你可以把反复使用的css
属性值 定义成变量,然后通过变量名来引用它们,而无需重复书写这一属性值。或者,对于仅使用过一 次的属性值,你可以赋予其一个易懂的变量名,让人一眼就知道这个属性值的用途。
sass
使用$
符号来标识变量(老版本的sass
使用!
来标识变量。改成$是多半因为!highlight-color
看起来太丑了。),比如$highlight-color
和$sidebar-width
。为什么选择$
符号呢?因为它好认、更具美感,且在CSS中并无他用,不会导致与现存或未来的css
语法冲突。
1-1. 变量声明;
sass
变量的声明和css
属性的声明很像:
$highlight-color: #F90;
这意味着变量$highlight-color
现在的值是#F90
。任何可以用作css
属性值的赋值都 可以用作sass
的变量值,甚至是以空格分割的多个属性值,如$basic-border: 1px solid
,或以逗号分割的多个属性值,如
black;$plain-font: "Myriad Pro"、Myriad、"Helvetica
。这时变 量还没有生效,除非你引用这个变量——我们很快就会了解如何引用。
Neue"、Helvetica、"Liberation Sans"、Arial和sans-serif; sans-serif;
与CSS
属性不同,变量可以在css
规则块定义之外存在。当变量定义在css
规则块内,那么该变量只能在此规则块内使用。如果它们出现在任何形式的{...}
块中(如@media
或者@font-face
块),情况也是如此:
$nav-color: #F90;
nav {
$width: 100px;
width: $width;
color: $nav-color;
}
//编译后
nav {
width: 100px;
color: #F90;
}
在这段代码中,$nav-color
这个变量定义在了规则块外边,所以在这个样式表中都可以像 nav
规则块那样引用它。$width
这个变量定义在了nav
的{ }
规则块内,所以它只能在nav
规则块 内使用。这意味着是你可以在样式表的其他地方定义和使用$width
变量,不会对这里造成影响。
只声明变量其实没啥用处,我们最终的目的还是使用它们。上例已介绍了如何使用 $nav-color
和$width
这两个变量,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探讨变量的使用方法。
1-2. 变量引用;
凡是css
属性的标准值(比如说1px或者bold)可存在的地方,变量就可以使用。css
生成时,变量会被它们的值所替代。之后,如果你需要一个不同的值,只需要改变这个变量的值,则所有引用此变量的地方生成的值都会随之改变。
$highlight-color: #F90;
.selected {
border: 1px solid $highlight-color;
}
//编译后
.selected {
border: 1px solid #F90;
}
看上边示例中的$highlight-color
变量,它被直接赋值给border
属性,当这段代码被编译输出css
时,$highlight-color
会被#F90
这一颜色值所替代。产生的效果就是给selected
这个类一条1像素宽、实心且颜色值为#F90
的边框。
在声明变量时,变量值也可以引用其他变量。当你通过粒度区分,为不同的值取不同名字时,这相当有用。下例在独立的颜色值粒度上定义了一个变量,且在另一个更复杂的边框值粒度上也定义了一个变量:
$highlight-color: #F90;
$highlight-border: 1px solid $highlight-color;
.selected {
border: $highlight-border;
}
//编译后
.selected {
border: 1px solid #F90;
}
这里,$highlight-border
变量的声明中使用了$highlight-color
这个变量。产生的效 果就跟你直接为border
属性设置了一个1px
$highlight-color solid
的值是一样的。 最后,我们来了解一下变量命名的实用技巧,以结束关于变量的介绍。
1-3. 变量名用中划线还是下划线分隔;
sass
的变量名可以与css
中的属性名和选择器名称相同,包括中划线和下划线。这完全取决于个人的喜好,有些人喜欢使用中划线来分隔变量中的多个词(如$highlight-color
),而有些人喜欢使用下划线(如$highlight_color
)。使用中划线的方式更为普遍,这也是compass
和本文都用的方式。
不过,sass
并不想强迫任何人一定使用中划线或下划线,所以这两种用法相互兼容。用中划线声明的变量可以使用下划线的方式引用,反之亦然。这意味着即使compass
选择用中划线的命名方式,这并不影响你在使用compass
的样式中用下划线的命名方式进行引用:
$link-color: blue;
a {
color: $link_color;
}
//编译后
a {
color: blue;
}
在上例中,$link-color
和$link_color
其实指向的是同一个变量。实际上,在sass
的大 多数地方,中划线命名的内容和下划线命名的内容是互通的,除了变量,也包括对混合器和Sass函数的命名。但是在sass
中纯css
部分不互通,比如类名、ID或属性名。
尽管变量自身提供了很多有用的地方,但是sass
基于变量提供的更为强大的工具才是我们关注的焦点。只有当变量与sass
的其他特性一起使用时,才能发挥其全部的潜能。接下来,我们将探讨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特性,即规则嵌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