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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iOS中属性变量setter与getter方法的理解

陆文博
2023-03-14
本文向大家介绍关于iOS中属性变量setter与getter方法的理解,包括了关于iOS中属性变量setter与getter方法的理解的使用技巧和注意事项,需要的朋友参考一下

关于成员变量、实例变量、属性变量

成员变量

@implementation ViewController {
  UILabel *textLabel;
  int count;
}

成员变量是用于类的内部,无需与外界接触的变量。成员变量默认是protected,因为成员变量不会生成set、get方法,所以无法和外界接触,从上面代码可以看出来,成员变量是定义在{ }中的变量,如果变量的数据类型是一个类,就如:UILabel *textLabel;那么称这个变量为实例变量。所以实例变量也是成员变量的一种特殊情况,所以实例变量也是类内部使用的,无需与外部接触的变量,这个也就是所谓的类私有变量。

实例变量

UILabel *textLabel;

刚在上面说了,实例变量是成员变量的一种特殊情况,实例变量本质上就是成员变量,只是实例是针对的类而言的。

属性变量

@interface ViewController ()
 
@property (nonatomic, strong) UIButton *nextBtn;
 
@end

属性变量是用于与其他对象交互的变量。

属性变量

@interface MyModel : NSObject
 
@property (nonatomic, copy) NSString *age;
 
@end

现在我们声明属性用的最多的方式就是这样子。编译器会自动生成一个以下划线开头的实例变量_age,不需要自己手动再去写实例变量。而且也不需要在.m文件中写@synthesize age;当然这个方式也会自动为你生成setter,getter方法。

@synthesize 声明的属性=变量。意思是,将属性的setter,getter方法,作用于这个变量。@synthesize还有一个作用,就是可以指定与属性对应的实例变量,例如我可以这样写@synthesize age = myAge;,那这样子的话我们去调用的时候self.age其实是操作的实例变量myAge,而不是_age了。

属性的setter和getter方法

//setter方法
- (void)setAge:(NSString *)age {
  _age = age;
}
//getter方法
- (NSString *)age {
  return _age;
}

上面代码是属性的setter和getter方法。

  • setter是给外部提供一个修改内部属性值的接口,通过给对象指针发送该消息(调用setter方法)可以做到修改内部属性值。
  • getter 方法是外界提供一个查看内部变量的的接口

注意

1、属性的setter方法和getter方法是不能同时进行重写的,这是因为,一旦你同时重写了这两个方法,那么系统就不会帮你生成这个成员变量了,所以会报错,如果真的就想非要重写这个属性的setter和getter方法的话,就要手动生成成员变量,然后就可以重写了。或者是用

@synthesize:
@synthesize age = myAge;
 
- (void)setAge:(NSString *)age {
  myAge = age;
}
 
- (NSString *)age {
  return myAge;
}

2、在getter方法中最后返回return _age;而不是return self.age, 这是因为点语法实际上是对setter和getter方法的调用,如果在getter方法中调用return self.age的话,就会循环调用。

3、在重写属性的setter方法的时候我们一般都是这样写:

- (void)setInfoArr:(NSArray *)infoArr {
  _infoArr = infoArr;
  _infoArr = @[@"我是数组"];
}

我们需要在setter方法中加上这句_infoArr = infoArr;,我们在重写setter方法的时候将新值infoArr 赋值给属性变量_infoArr 以便我们在外面调用。

总结

以上就是这篇文章的全部内容了,希望本文的内容对大家的学习或者工作能带来一定的帮助,如果有疑问大家可以留言交流,谢谢大家对小牛知识库的支持。

 类似资料:
  • 有两种类型的对象属性。 第一种是 数据属性。我们已经知道如何使用它们了。到目前为止,我们使用过的所有属性都是数据属性。 第二种类型的属性是新东西。它是 访问器属性(accessor properties)。它们本质上是用于获取和设置值的函数,但从外部代码来看就像常规属性。 Getter 和 setter 访问器属性由 “getter” 和 “setter” 方法表示。在对象字面量中,它们用 get

  •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必须对类中的私有属性使用getter或setter。

  • 在Struts(1/2)中,超文本标记语言-Page中的索引属性如下:

  • 假设我有一个类Things,它包含许多不同的实例变量。我为它们分别创建了单独的setter和getter方法。如果我想创建另一个存储things'class'的class2,那么为things类中的实例变量创建额外的setter和getter方法是很好的编码方法。另外,假设我有另一个使用class2的class3,那么重复setter和getter方法会产生高耦合吗?

  • 我无法找出我做错了什么 当我调用我的变量到JSP我有错误 javax。servlet。jsp。JspException:bean“informations”的属性“gPClientCount”没有getter方法 JSP页面: 吸气剂和二传手:

  • 嗨,我试图使用strut得到一个bean到我的jsp代码,我在我的jsp页面中使用的bean是:但是每当我运行jsp时,我就会收到 bean的“unitForm”的属性“testData.team.type”没有getter方法。 我正在尝试将棒球写入我的JSP页面。 我的行动表单的代码是: 测试数据类具有: 最后在我的体育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