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hrome开发工具窗口中,我输入:
> name = ["a", "b", "c"]
["a", "b", "c"]
但是,name
变成了字符串:
> typeof name
"string"
> name
"a,b,c"
> name[1]
","
这显然不适用于其他变量名!
> foo = ["a", "b", "c"]
["a", "b", "c"]
> typeof foo
"object"
> foo[1]
"b"
而name
被定义为页面加载时的空字符串(据我所知,不能变成字符串以外的任何东西)。
那么,name
怎么了?
当您键入name
时,您隐式引用了window.name
,根据MDN:
获取/设置窗口的名称。
https://developer.mozilla.org/en-US/docs/Web/API/window.name
以下是我在Rust文档中看到的两个函数签名: 为什么<code>mut</code>的位置不同? 似乎第一个函数也可以声明为
我遵循了www.patrickvideos.com的java SE教程,在关于“类”的章节中遇到了一个问题 他明确地说,。然而,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变量本身不能是对象,而只能包含对对象或类实例的引用。那么,
问题内容: 请帮助我理解常量变量和Java变量之间的区别。我对此有些困惑。 问题答案: 常量 是概念,是变量的属性。 是用于声明常量变量的java关键字。 正如其他人所指出的那样,从语义/语言的观点来看, 常量变量 的表达是矛盾的,因此,我们可以争论其正确性。 引用规范,无论如何,我们可以阅读 原始类型的最终变量,并使用编译时常数表达式(第15.28节)进行了初始化,称为 常量变量 。 因此,我想
变量、对象和引用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 例如:它们都指向某种类型,并且它们都必须保存值(当然,除非您有临时的可null类型),但是它们的功能和实现之间有何不同? 例子: 它们有相同的概念,但又有什么不同呢?
问题内容: 我正在学习Java,并且我知道您不能将内部范围内声明的变量命名为与外部范围内声明的变量相同的名称,如下所示 但是,我发现以下行为不合法 这不是两次声明的变量吗? 问题答案: 这不是两次声明的变量吗? 不它不是。因为它们都在不同的范围内。函数外部具有 类级别范围, 而 函数内部具有 方法/函数级别范围 。 具有不同作用域的两个变量具有相同的名称是合法的。 请务必阅读第6.3节。JLS 声
问题内容: 直接使用和直接使用父类名称之间有区别吗?例如: 是否有内部之间的差异和? 问题答案: 在 这种情况下 不是。但是 通常 ,尤其是当您使用 多重继承时 ,按照文档中指定 的 方法 委托给 方法解析顺序(MRO)中 的下一个对象 : 返回将方法调用委托给类型的父级或同级类的 代理对象 。这对于访问已在类中重写的继承方法很有用。搜索顺序与所使用的顺序相同,只是类型本身被跳过。 类型的 属性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