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使用一种通信标准(我无法控制),该标准定义要在各种数据包中发送/接收的数据项。
每个项目都由自定义类型和类型相关信息定义。这些项目很少会改变。我希望能够将项目构造函数的范围限制在一个地方,并将那里的所有项目定义为公共静态
(类似于枚举)。
目前,我有一个用于类型的枚举和一个用于项的类。
enum Type {TYPE_A, TYPE_B, ...}
public class Item {
public static Item ITEM_1 = new Item(TYPE_A, someNumber);
public static Item ITEM_2 = new Item(TYPE_B, someNumber, someMap);
public static Item ITEM_3 = new Item(TYPE_A, someNumber);
...
// Constructor for type A
private Item(Type type, int param1) {...}
// Constructor for type B
private Item(Type type, int param1, Map param2) {...}
...
// Type-dependent methods
public String decode(byte[] data) {
switch(this.type) {
case TYPE_A:
...
}
case TYPE_B:
...
}
...
}
}
这已经变得难以管理,我正在寻找更好的模式/结构。
我可以有一个抽象的Item类,以及每种类型的子类。使用此设置,我不知道如何在不公开所有构造函数的情况下在一个地方定义所有项目。
我会试着使用抽象类结构,就像你描述的那样:一个抽象项目类,以及每个类型的子类。
然而,既然你有那么多不同的类型,我建议你把它们放在一个单独的包中,然后把子类的构造函数放在包本地。这样,您可以在抽象类的静态部分构造它们,同时仍然保护外部代码不试图构造一个项。
你的实例没有不同的类型,它们是不同的类型。
步骤1:完全删除枚举。
步骤2:创建一个抽象类:
public abstract class Item {
public abstract String decode(byte[] data);
// other common stuff
}
步骤:为每种类型创建子类,为decode方法提供实现:
public class ItemType1 extends Item {
public String decode(byte[] data) {
// implementation for this type
}
}
每当您发现自己使用 case 或 instanceof 来决定要运行哪些代码时,请考虑分解重写该方法的新类。这都是简单的类层次结构的东西。
如果您想使用枚举来自记录可用类型的范围,您可以这样做:
enum Type {
TYPE_A () {
public Item createItem() {
return new ItemType1();
}
},
TYPE_B () {
public Item createItem() {
return new ItemType2();
}
},
...;
public abstract Item createIte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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