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c interface Proposal {
public static final enum STATUS {
NEW ,
START ,
CONTINUE ,
SENTTOCLIENT
};
}
Java不允许枚举final
位于接口内部,但是默认情况下,接口内部的每个数据成员都是public static final
。有人可以澄清吗?
枚举不能是最终的,因为编译器将为程序员明确为其定义实现的每个枚举条目生成子类。
此外,根据JLS第8.9节,没有实例具有自己的类主体的枚举是隐式最终的。
问题内容: 我想知道为什么在Java语言中a 不能扩展。 我不是在谈论一个延伸的(这不能做,因为Java没有多重继承,而Š隐含延长),但一类的以只添加额外的方法,而不是额外的枚举值。 就像是: 要这样使用: 因此,有人可以对此限制提供理由(或将我指向正确的JLS部分)吗? 问题答案: 我认为 他们这样做 的答案来自以下问题: 在您的示例中,如何实例化MyClass?用户永远不会(通过)显式实例化枚
问题内容: 今天,我浏览了该站点上的一些问题,发现提到了 以单例模式使用的这种解决方案声称具有线程安全性的优点。 我从未使用过,并且使用Java编程已经有两年多了。显然,他们改变了很多。现在,他们甚至在自己内部提供了对OOP的全面支持。 现在为什么要在日常编程中使用枚举?为什么? 问题答案: 当变量(尤其是方法参数)只能从一小部分可能的值中取出一个时,应始终使用枚举。例如类型常量(合同状态:“永久
问题内容: 我读了《有效Java》,其中指出最好使用来实现单例。 此方法在功能上等效于公共领域方法,除了它更简洁,免费提供序列化机制,甚至针对复杂的序列化或反射攻击,还提供了针对多重实例化的明确保证。尽管此方法尚未得到广泛采用,但是单元素枚举类型是实现单例的最佳方法。 尽管如此,这似乎是在动态序列化和真正的单实例上实现的折衷方案,但您却失去了经典单例的更友好的OOP方法。枚举不能被继承,只能实现一
问题内容: 这段代码: 印刷品: 我就是价值 但是,此代码: 导致编译错误: 为什么在我使用final类而不是隐式final枚举的同时,创建对我来说似乎是匿名子类的类,覆盖该方法,却抛出了编译时错误? 更具体地说,为什么可以覆盖中的任何内容?我对代码有印象 大致相当于 在这种情况下,匿名性质是不允许的。 有什么不同?为什么枚举很特别? 问题答案: 根据JLS: 枚举类型是隐式最终的,除非它包含至少
问题内容: 所以,我看着这个“枚举”类型,并且它种好像一个华而不实的 数组 / / 给我。到底有什么用? 问题答案: 枚举是一种固定数量的常量,至少可以用于两件事 不变 这比创建一堆整数常量要好得多。 创建一个单例 您可以使用枚举来做一些有趣的事情,请看这里 也请看官方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