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回答:
function A(...) {} A.prototype...
function B(...) {} B.prototype...
A.prototype = Object.create(B.prototype);
// 再在A的构造函数里new B(props);
问题内容: 我有: 因此,如果我正确理解循环继承的发生,是因为: 编译器转到 A 并说: “嘿,A实现了BListener,让我们去查找BListener!” 然后,当它尝试找到BListener时,最终到达 B ,它说: “嘿,B侦听器,A所需的B侦听器在B内!但是等待!B的侦听器需要A!我们去寻找AListener!” 然后到达A,重复一次。我说对了吗? 顺便说一下,这个编译错误发生在我的An
问题内容: 在为期末考试而学习时,我在正在学习的书中遇到了以下陈述。考虑以下代码: 是否必须在类B(super(x))的构造函数中调用类A的构造函数。本书指出这不是强制性的,因为它们具有确切数量和类型的参数。但是,当我在Java编译器中尝试此操作时,会抛出以下错误: 类A中的构造函数A不能应用于给定类型;必需:发现整数:无参数原因:实际和正式参数列表的长度不同 问题答案: 编译器会自动插入开头。
问题内容: 我想知道为什么在Java中不继承构造函数?你知道当你上这样的课时: 稍后当你从继承时Super,java会抱怨没有定义默认的构造函数。解决方案显然是这样的: 这段代码是重复的,而不是干的和无用的(IMHO)…因此再次带来了问题: 为什么Java不支持构造函数继承?不允许这种继承有什么好处? 问题答案: 假设构造函数是继承的…则因为每个类最终都派生自Object,所以每个类最终都将带有无
问题内容: 我想要一个构造函数,其参数会自动被所有子类继承,但是Java不允许我这样做 我不希望有写,等等。每个子类。有没有更聪明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解决方案#1。构造一个可以在构造函数之后调用的方法。尽管对我的特定设计而言,这是可行的,但是我希望要求用户在构造函数中指定在编译时经过验证的某些参数(例如,不通过varargs / reflection)。 问题答案: 你不能 如果要在基类中有一
人们有时会对类成员函数或成员变量的作用域问题感到困惑,尤其是,当基类与派生类的同名成员不在同一个作用域内时: struct B { void f(double); }; struct D : B { void f(int); }; B b; b.f(4.5); // OK // 调用的到底是B::f(doube)还是D::f(int)呢? // 实际情况往往会让人感到意外
本文向大家介绍JS继承之借用构造函数继承和组合继承,包括了JS继承之借用构造函数继承和组合继承的使用技巧和注意事项,需要的朋友参考一下 借用构造函数继承 在解决原型中包含引用类型值所带来问题的过程中,开发人员开始使用一种叫做借用构造函数(constructor stealing)的技术(有时候也叫做伪造对象或经典继承)。这种技术的基本思想相当简单,即在子类型构造函数的内部调用超类型构造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