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您具有“传输对象”(仅带有getter / setter的POJO),这些数据通过客户端库传递到您的API,命名传输对象的最佳方法是什么?
package com.x.core;
public class Car {
private String make;
private String model;
public Car(com.x.clientapi.Car car) {
this.make = car.getMake();
this.model = car.getModel();
}
}
在此示例中,您的主类和传输对象都具有名称Car
。它们位于不同的程序包中,但我认为使用相同的名称会造成混淆。是否有关于命名传输对象的最佳实践?
我通常在类名的末尾添加“ DTO”,并将所有DTO放在其自己的包中。在您的示例中,我将其称为com.x.core.dto.CarDTO。
根据在这里找到的命名约定:https://restfulapi.net/resource-naming/,我有一个无法找到答案的特定问题。 以customers和accounts为例,可以使用URN“/customers/{customerId}/accounts”标识特定“customer”的子集合资源“accounts”,如何为多个客户ID查找accounts?这种情况的命名约定是什么? 是使
问题内容: 我的完整变量名称是“唯一代码”,但是我希望此变量是“ ucode” -ish。 那么考虑Java命名约定是正确的吗? 编码 uCode UCode 问题答案: 请参阅编码约定。对于变量,建议使用驼峰式大小写。回覆。命名,我本以为 将是最合乎逻辑的选择(我知道那不在您的选择列表中)。任何变体在我看来都是 unicode 的缩写,我认为这是一种误导。以上不是一个太长的名称(例如,它不是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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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ABP应用层 - 数据传输对象 数据传输对象(Data Transfer Objects)用于应用层和展现层的数据传输。 展现层传入数据传输对象(DTO)调用一个应用服务方法,接着应用服务通过领域对象执行一些特定的业务逻辑并且返回DTO给展现层。这样展现层和领域层被完全分离开了。在具有良好分层的应用程序中,展现层不会直接使用领域对象(仓库,实体)。 4.2.1 数据传输对象的作用 为每个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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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在我多年的编程工作中,我经常创建一些类,这些类仅将一些变量与其设置器和获取器组合在一起。我已经看到了这些类型的对象,这些对象称为值对象,域对象或模型对象,具体取决于使用它们的上下文。通用用法最合适的术语似乎是数据传输对象(DTO)。这描述了仅包含访问器和更改器的POJO。 我刚刚编写了一个这样的对象,其中包含大约五十个用于在图表上设置主题参数的字段。现在,我想知道是否应该将这些字段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