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weak
在Swift中声明变量时,有时会从Xcode收到错误消息:
“弱”仅可应用于类和类绑定协议类型
我只是想知道为什么关键字weak
只能应用于类和类绑定的协议类型?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weak
是引用类型的限定符(与struct
s和内置值类型等值类型相反)。
引用类型使您可以对同一对象有多个引用。当最后一个强引用停止引用该对象时,该对象将被释放(弱引用不计算在内)。
另一方面,值类型是按副本分配的。引用计数不适用,因此weak
修饰符对它们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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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我试图弄清楚如何为通用类(在Swift中)实现类型约束,它将通用类型限制为仅数字类型。例如Double,Int等,但不是字符串。谢谢你的帮助。 问题答案: 您可以使用尖括号为通用类(对函数使用相同的语法)指定类型约束(使用类和协议): 要在单个类型上指定多个需求,请使用子句: 但是,您似乎无法在泛型参数子句中指定可选要求,因此一种可行的解决方案是创建一个协议,使所有数字类型都通过扩展来
我正在尝试创建一个通用类型安全方法来逐行获取一些字段,如下所示: 虽然它工作正常,但问题是我不能在这里提供字段类型作为第二个泛型参数: 因为它只知道字段本身,所以可能会导致堆污染问题。 我很乐意将我的签名改为: 但是只接受其类型作为泛型参数,而不是记录类型。 在JOOQ代码库中,字段类是否有绑定到其记录类型的子/父类? 谢谢
问题内容: 说,我有一种方法: 然后在尝试编译此代码时: 我得到一个错误。谁能解释为什么类型系统不能推断Collections.emptyList()应该是类型吗? 上面的示例显然是很人为的,但是我一直都在偶然地遇到这种限制,这确实很烦人。阅读了 Effective Java 之后,我发现您可以轻松地完成工作(必须说,当时对我来说是一个启示),并且一切都可以顺利编译,但是当您使用复杂的类型时,确实
问题内容: 您能否澄清一下,为什么在我们将 final 关键字设为不变时,为什么 在上课之前需要 final 关键字。我的意思是,如果我们将所有属性声明为私有和最终的,那么它也是一个不可变的类,不是吗? 很抱歉,这个问题似乎很简单,但是我对此感到非常困惑。帮帮我。 编辑:我知道一个声明为final的类不能被子类化。但是如果每个属性都是私有和final的,那有什么区别呢? 问题答案: 正如堆纸器所说
公共类JavaApplication1{ } 在这里,JavaApp1不是子类,它包含一个超级关键字,那么它意味着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