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生产,或者说“代工生产”,其含义是品牌厂商不直接制造产品,而是负责设计和开发新产品,控制销售“渠道”,具体的加工任务交给别的企业去做。OEM的原始概念(国外的通行概念)本来应该是指合约制造的发包方,即品牌厂商。
最早的代工厂商只负责生产制造,产品设计完全是由品牌厂商完成的,后来代工厂商发现纯粹加工制造的利润太低,慢慢就开始往产业上游扩展,开始自己积累产品研发能力,后来一些IDH(独立研发)公司也是走的类似的道理,从产品设计往代工制造的下游发展,这些代工厂或IDH公司也就变成了ODM厂商。委托方(品牌厂商)则出于快速扩充产品线的角度,也愿意把一些产品的设计与制造都交给ODM厂商来完成,在产品生产出来后由委托方买走。这些ODM厂商为品牌厂商生产的产品也就是俗称的贴牌产品。
OBM是ODM的进一步发展,ODM不甘于代工,而发展国际性的自主品牌的时候,就成为OBM。
JDM属于ODM业务中比较特殊的一环,一般是某款产品的开发设计由委托方以及ODM厂商共同完成,比如一款手机的软件部分由委托方来完成,而硬件还是由ODM厂商来设计。
注: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企业可根据自身优势及市场需求选择合适的OXM方式,实现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