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JS:(JavaScript)
1. 是一种嵌入在网页中程序段。(客服端脚本语言)
2. 是一种解释型语言,被浏览器解释执行。
3. 由Netscape发明,ECMA将其标准化。
4. JS借用了Java的名字,但它与Java没有关系。
5. 增强客服端的交互功能。
2、 JavaScript加入网页的方式:
1. 内嵌式:在网页中加入<script>标识,标识中间的内容为js代码。只能用于本网页。
<script></script>
2. 外联式:将js代码独立成xx.js文件。通过<script>的src属性导入。可以用于多个网页。(重用性好)
<script src=”xx.js”></script>
注意:一旦在该<script>标签导入了js文件,那么在该<script>标签中就不能再写js代码了。
3. 在元素的事件中加入js代码。
<input type=”button” οnclick=”alert(‘bbb’)”>
4. 超链接伪URL方式:
<a href="javascript:alert('bbb')">跳转</a>
3、 JavaScript变量的特点:
1. 弱类型,可以不初始化。
2. 弱类型是指变量可以存放任何数据类型。可以是数字、字符串、和引用。
3. 正因为是弱类型的语言,所有形参不能指明变量的类型。
4. 变量的定义:
var money;
var title=”hello”,cost = 100;
var name = “tom”;
4、 保留字关键字:
break 、for、double、import、public、else、new 、try、
if、in、while、typeof、void、var
注意:1. 用户自定义的变量名和函数名不能与标签名相同。
2. 函数名也不能与元素的id名相同。
5、 JavaScript数据类型:
1. 原始数据类型和引用数据类型。
2. 原始:(5种)
1. undefined:当声明的变量未初始化时,值为undefined。
当函数无明确返回值时,其调用结果也是undefined。
2. null:null是从派生出来的,因此null==undefined。
3. boolean:true或false。
4. number:即可表示32位整数,也可以表示64位浮点数。
Number.MAX_VALUE和Number.MIN_VALUE定义了上下限。
NaN表示非数字,它与自身不相等。一般发生在数据转换失败时。
5. string:
6、 javaScript对象的特点:
1. javaScript是基于对象的面向对象语言。只有对象的概念,没有类,没有接口。
2. javaScript的函数本事也是对象。
3. javaScript对象的属性和方法,可以再运行期间动态添加或删除。
7、 事件流:
不同浏览器有不同实现事件流的顺序。
1. 事件冒泡(IE):先响应事件源,再响应父容器。
2. 事件捕获(NetsCape):先响应父容器,再响应事件源。
3. 事件处理(FireFox):可以选择先响应事件源,还是父容器。
8、 事件指派的方式有两种:
传统事件添加现代事件添加。
1. 传统事件添加的特点:
1. 兼容性好,几乎所有浏览器都支持。
2. 一个元素的一个事件只能绑定一个函数。
2. 现代事件添加的特点:
1. 兼容性差,浏览器不同,添加事件的方式就不同。
2. 一个元素的一个事件,可以绑定多个函数。
9、 一个事件如果返回值为false,可以阻止元素的默认行为。
10、innerHTML:
1. 方便地设置元素的内容。
2. 不是DOM的一部分,但被所有浏览器支持。
3. 推荐使用。
4. 老式浏览器table和select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