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所有这些用法感到非常困惑,我们应该在哪里使用它们。
this-return self reference
getContext()-return context
引自原答案:
顾名思义,它是应用程序/对象当前状态的上下文。它让新创建的对象了解发生了什么。通常,调用它是为了获得有关程序的另一部分(活动、包/应用程序)的信息
getApplicationContext()和getActivity()与Android中的区别是什么?
问题内容: 为什么在我的片段中,getActivity()有效但mContext.getApplicationContext()不起作用? 我的mContext被声明并初始化为: 问题答案: getActivity()返回与片段关联的Activity。 http://developer.android.com/reference/android/app/Fragment.html#getActiv
问题内容: 在此示例中: 无法编译为: 而被编译器接受。 这个答案说明唯一的区别是,与不同,它允许您稍后引用类型,似乎并非如此。 是什么区别,并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不第一编译? 问题答案: 通过使用以下签名定义方法: 并像这样调用它: 在jls§8.1.2中,我们发现(有趣的部分被我加粗了): 通用类声明定义了一组参数化类型(第4.5节), 每种可能通过类型arguments调用类型参数节的类型
在上下文上使用方法时,我总是搞不清楚该使用哪种方法以及何时使用,即getActivity()还是getApplicationContext()。请帮我解决这个。提前谢了。
、、和“”有什么区别? 虽然这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但我无法理解它们之间的基本区别。如果可能的话,请给出一些简单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