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SQL语句时,出于兴趣,我应该始终使用完全限定的列名(tablename.columnname),即使仅使用一个表,例如
SELECT table.column1, table.column2 FROM table
如果这样做会更好,因为它不会增加任何复杂性,并且可以防止将来发生错误。
但是,在一个良好定义的系统,你不应该 有 -它就像在编程语言的命名空间。理想的情况是不要有冲突,但是会过多使用显式名称,从而使代码混乱。
问题内容: 我一直在研究PDO 。我知道用PDO准备我的SQL语句可以防止发生SQL注入。 代码示例: 通过将ID绑定为数字,并且Title是字符串,我们可以限制当有人尝试在代码中进行SQL注入时所造成的损害。 我们是否应该始终将值与a绑定,以便可以限制在SQL注入中可以从数据库中提取的内容?这样在执行PDO时会增加PDO的安全性吗? 问题答案: 一个有两个问题。重要的是不要混淆它们 我们是否应该
问题内容: SQLVIEW是一个全局逻辑表,该表可能会持久化也可能不会持久化。但这仍然是一张桌子。因此,VIEW是否应始终遵循第一范式(1NF)?也就是说,没有重复的行,仅是标量类型,没有从上到下或从左到右的顺序,等等。较高的范式怎么办? 对我来说,我的应用程序“使用”存储的proc的结果,我的VIEWs被SQL查询“使用”,并且这两种用法是互斥的(即,我不使用SQL查询存储的proc的结果集,而
所以我试着在我的Mac上的终端上运行这个。我的文件路径是/users/admin/documents/java/java24/com/java24hours 我尝试在java24hours目录“java saluton.java”中运行,并返回一个“error:Could not find或load main class saluton.java” 据我所知,这与包裹有关。我研究了包名,但不明白完
问题内容: 在编写自己的类时,是否总是有必要重写? 如果我不这样做,它将自动检查所有字段是否相同?还是只是检查两个变量是否指向同一个对象? 问题答案: 如果正在编写将要以某种方式比较其对象的类,则应重写和方法。 不提供显式方法将导致从超类继承该方法的行为,并且在超类为类的情况下,它将成为Java API规范中针对该类设定的行为。 提供方法的一般约定可以在该类的文档中找到,特别是and 方法的文档。
问题内容: 我想获取给定类的所有子类及其完全限定名称的列表。我想从Eclipse复制它并粘贴到这样的文本文件中: 我试过了: 在做。 但是 出于某些奇怪的原因,这个列表没有列出子类的子类,而只列出了直接子孙。 类的打开视图,该视图在树组件中打印所有子类, 但是 此视图不允许我选择所有行并复制其名称。 还有其他技巧吗?有数百种课程,因此我想避免手动进行。 问题答案: 按照http://internn
问题内容: 考虑一下: 一方面,它更干净,更pythonic。另一方面,你将用作第一个参数,但我觉得这很多余和令人困惑。所以我开始怀疑更大的差异… 根据文档: 因此,区别仅在于使用。那么,的重要之处是什么?让我们再次看一下文档: 好。根本没关系 因此,这是重要的部分-确保所有上下文处理器都能正常工作,并重点放在csrf上。所以真的,回到我的第一个示例,这些实际上是相同的: 现在,第二个例子显然更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