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选择器>类选择器>标签选择器
CSS选择器如下:
1. 标签名选择器 div { color:Red;} /即页面中的各个标签名的css样式
2.类选择器 .divClass {color:Red;} /即定义的每个标签的class 中的css样式
3.ID选择器 #myDiv {color:Red;} /即页面中的标签的id
4.后代选择器(类选择器的后代选择器) .divClass span { color:Red;} /即多个选择器以逗号的格式分隔 命名找到准确的标签
5.群组选择器 div,span,img {color:Red} /即具有相同样式的标签分组显示
选择器的优先级:
1.最高优先级是 (直接在标签中的设置样式,假设级别为1000)<div style="color:Red;"></div>
2.次优先级是(ID选择器 ,假设级别为100) #myDiv{color:Red;}
3.其次优先级是(类选择器,假设级别为10) .divClass{color:Red;}
4.最后优先级是 (标签选择器,假设级别是 1) div{color:Red;}
4个等级的定义如下:
第一等:代表内联样式,如: style=””,权值为1000。
第二等:代表ID选择器,如:#content,权值为100。
第三等:代表类,伪类和属性选择器,如.content,权值为10。
第四等:代表类型选择器和伪元素选择器,如div p,权值为1
上网查找到了一个权限最大的important
第一次见!important
作者给出的使用答案为:永不使用;理由是非到万不得已不要用!important。如果你是出于懒惰使用!important,为了避免例行的调试而滥用它,那么你(或者是那些后继开发你项目的人)将会深受其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