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淘宝买裤子,链接一点却跳到了不知名小站;想在天猫买大牌,却进入了山寨旗舰店……阿里巴巴旗下淘宝和天猫以“惠惠购物助手”(以下称为“惠惠助手”)劫持流量进行不正当竞争为由,共同将所有者网易有道公司诉至法院,索赔损失及相关合理支出共计2040万元。4月17日下午,两案合并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淘宝和天猫诉称,惠惠网上提供可供下载的网页插件惠惠助手,用户下载惠惠助手后浏览淘宝、天猫时,插件会自动嵌入网页,推送惠惠网或第三方的商品信息,诱导消费者到惠惠网或第三方平台购物,其目的是劫持他人流量,为自己或者第三方导流。
两原告的代理律师在庭上表示,因“惠惠助手”导流,发生交易纠纷,被混淆视听的消费者往往找淘宝理论。此外,小网站对商品把控不严,事后维权无门,最终损害的还是消费者的权益,最后恶化的是整个电商生态。
淘宝和天猫方面认为,惠惠助手这种“搭便车”的行为不仅给原告的市场形象带来极大的负面评价,且为第三方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原告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为此起诉到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提出总计2040万元的赔偿。
此次,淘宝和天猫将网易有道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与北京网易有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同时列为被告,前者是惠惠网的实际经营者,后者则是微博“惠惠购物助手”的运营主体,同时也在网站上提供可供下载的惠惠助手。
两被告答辩称,惠惠助手由用户自主下载使用,其附着于浏览器运行,且获得了多数浏览器的支持,点击相关链接,跳出原告网页等流量损失的情况是用户自主选择的结果,相应责任不应该由惠惠助手承担。
此外,两被告还答辩称,惠惠助手的用户很多时候虽然点击链接进行了浏览,但并不一定能够成交,此情况下惠惠助手并无获益。
实际上,流量劫持问题已困扰互联网行业多年,多家互联网公司深受其害。其中,用比价软件劫持网购平台流量而被起诉或者已经败诉的也有先例。
据记者了解,去年4月11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决国内首例购物助手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帮5买”因过度嵌入天猫、淘宝网页被判赔偿天猫、淘宝共计220万元,二审维持原判。北京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肖江平认为,全国首例判决对于打击流量劫持这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原文发布时间为:2018-04-17
本文作者:网商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