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Ruby中类实例变量、类实例方法和类变量、类方法的区别比较微妙,而且用法也有相当的区别。本文探讨一下他们的定义和基本的使用场景,以抛砖引玉...
一.类实例变量和类变量
类变量大家都很熟悉了,就是在类定义中用@@开头的变量。类变量是用于存储类的全局信息,它只属于类,不同与类实例变量(即用@开头定义的变量)每一个类的对象都有一份数据。 类变量是可以被继承的,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派生一个子类,那么在子类中是可以访问父类的类变量的。子类和父类共享一份数据,对一个类的修改会反映到另一个类中。如下边的代码运行结果显示:
class A #类变量在访问前必须赋值,否则会有"uninitialized class variable“ 错误 @@alpha=123 # Initialize @@alpha @@beta=456 #Initialize @@beta @@gamma=789 #Initialize @@gamma def A.alpha @@alpha end def A.alpha=(x) @@alpha=x end def A.beta @@beta end def A.beta=(x) @@beta=x end def A.gamma @@gamma end def A.gamma=(x) @@gamma=x end def A.look puts "#@@alpha, #@@beta, #@@gamma" end end class B<A end #初始的数据 A.look B.look #修改父类中的类变量 A.alpha=111 A.look B.look
123, 456, 789 123, 456, 789 111, 456, 789 111, 456, 789
那么什么是类的类实例变量呢?类的类实例变量是在类的类方法中或方法外边(不能在实例方法中,那是类的实例变量)以@开头定义的变量,这样定义的变量值属于类对象本身,不能够被子类继承。类对象这个说法可能有些让人疑惑,其实Ruby中的一起都是对象,我们定义的类和Ruby的内置类本身就是元类的对象。因此如果要定义需要和子类共享的类全局数据,使用类变量;但是如果要定义仅供类本身使用的类全局数据可以使用类实例变量。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和类变量不同的是类实例变量不要求访问前必须赋值,不赋值它的值就是nil 。我们还是看一个例子,能够更清楚一点...
class A #类的类实例变量在访问前可以赋值也可以不赋值,不赋值就是nil @alpha=123 # Initialize @alpha @beta=456 #Initialize @beta @gamma=789 #Initialize @gamma def A.alpha @alpha end def A.alpha=(x) @alpha=x end def A.beta @beta end def A.beta=(x) @beta=x end def A.gamma @gamma end def A.gamma=(x) @gamma=x end def A.look puts "#@alpha, #@beta, #@gamma" end end class B<A end A.look B.look
123, 456, 789 , , nil
对象的实例变量及方法 实例变量(Instance Variables)是当你使用它们时,才会被建立的对象。因此,即使是同一个类的实例,也可以有不同的实例变量。 从技术层面上来看,一个对象(实例)只是存储了它的实例变量和其所属类的引用。因此,一个对象的实例变量仅存在于对象中,方法(我们称之为实例方法(Instance Methods))则存在于对象所属的类中。这也就是为什么同一个类的实例都共享类中的
问题 你想创建类变量和实例变量(属性)。 解决方案 类变量 class Zoo @MAX_ANIMALS: 50 MAX_ZOOKEEPERS: 3 helpfulInfo: => "Zoos may contain a maximum of #{@constructor.MAX_ANIMALS} animals and #{@MAX_ZOOKEEPERS} zoo keep
类变量: 是可在类的所有实例之间共享的值(也就是说,它们不是单独分配给每个实例的)。例如下例中,num_of_instance 就是类变量,用于跟踪存在着多少个Test 的实例。 实例变量: 实例化之后,每个实例单独拥有的变量。 class Test(object): num_of_instance = 0 def __init__(self, name): sel
问题内容: 我已经在Python的Stack Exchange上阅读了很多答案,为什么在类中使用“ self”? 阅读这些答案后,我了解到实例变量对于该类的每个实例都是唯一的,而在所有实例之间共享类变量。 在玩耍时,我发现这段代码给出了输出: 但是,此代码作为输出,在我看来应为: 为什么我运行时类变量没有更新?我没有编程方面的经验,所以请原谅。 问题答案: 类变量 被 实例属性 遮盖 。这意味着在
问题内容: 我在下面的示例中进行了尝试,并需要进行澄清。在这两种情况下,我都可以在测试函数中访问类变量和实例。 因此,假设是否必须定义一个需要在所有函数中使用的文字,这将是定义..self变量或class变量的更好方法? code.py 问题答案: 类变量对于所有实例使用的“常量”非常有用(从技术上讲,所有方法都是如此)。您可以使用模块全局变量,但是使用类变量会使它与类更明确地关联。 您实际上也经
问题内容: 我有Python类,在运行时我只需要一个实例,因此每个类只具有一个属性就足够了,而每个实例只具有一次属性就足够了。如果将有多个实例(不会发生),则所有实例应具有相同的配置。我想知道以下哪种选择更好或更“惯用”的Python。 类变量: 实例变量: 问题答案: 我有Python类,在运行时我只需要一个实例,因此每个类只具有一个属性就足够了,而每个实例只具有一次属性就足够了。如果将有多个实